報到上班再次通知
馮亮同志:
公司多次與你聯系,通知你到公司報到上班,你以個人原因為由一直未上班,甚至已無法與你聯系上。公司于2015年8月5日通過公司網站、快遞方式進行《報到上班通知》送達,快遞因你更換手機號碼而無法聯系,被退回;網上公告你已知悉,8月10日來公司,但并未答應上班,要考慮一下,在給定一周答復時間內,你并未就上班事宜答復公司,甚至至今你也未到公司解釋說明,公司也無法與你聯系。現再次書面通知你,請你于2015年8月30日前到公司人力資源部報到,逾期即按曠工解除勞動合同。
江蘇捷達交通工程集團有限公司
2015年8月26日